今年以来,姚安县注重深抓实做,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专项纪律检查“六项机制”,助力脱贫攻坚。今年1至7月,该县已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纪律检查2轮,下发通报1期,通报4个乡镇,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个。
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及时部署“画重点”。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脱贫摘帽专项纪律督查组,每月对9个乡镇、16个专项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开展一轮专项检查。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全局,把握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履责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情况、脱贫实效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建立宣传引导机制,集中培训“扫盲区”。3个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12名成员,从县委组织部、县委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责任部门抽调,在首次检查前进行为期3天的专题培训,学习扶贫政策,熟悉检查业务。同时,采取召开会议、进村入户、微信公众号、单位公告栏及基层单位、各村社、街道张贴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干部群众掌握“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两确保”“四个转变”等扶贫领域政策知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全面督查“无死角”。检查组每次检查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泄露行程和工作内容,随机抽查19个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和部分非贫困村农户进行核实,采取“看、评、谈、听、访、查”方式开展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入户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并根据掌握了解的情况随机走访贫困户进行核实,确保所检查了解的情况真实准确。今年1至7月,该县已开展专项纪律检查2轮,先后深入9个乡镇、41个村委会、35个村民小组、207户农户家、21家单位(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建立问题导向机制,立行立改“不含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重点聚焦在“16项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计划”“十六个到村到户”措施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入户及工作开展情况、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扶贫项目成效以及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整改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解决等具体问题,听取干部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对各项工作、各级干部的评价,认真分析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成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今年1至7月,下发《工作简报》6期,下发通报1期。
建立通报问责机制,责任追究“常态化”。及时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纪违规问题,针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错评、漏评,贫困人口错登、漏登,超面积建房”等基础工作方面的问题,县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发现典型问题的通报》1期,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4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向县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挂点联系4个村委会的10个县级脱贫攻坚挂包单位点名通报批评,责成挂包单位对10名下派驻村脱贫攻坚工作队员进行通报批评,对1个镇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追究纪律责任,对3个村委会4名村干部追究纪律责任。
建立严查快处机制,扶贫问题“零容忍”。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州纪检监察网站通报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用上级纪委通报中姚安的3件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纪委、组织、政法、信访、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把反映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作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把反映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1至7月,全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5件次,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件,按期办结州纪委督办件5件。(王国云)